2010年扶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解决农村学校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5号)、《关于印发2010年扶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扶办发[2010]3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确保扶绥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扶绥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石 岗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师小玲 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农鹏辉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周子民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陆 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梁英德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玉堪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农家荣 县教育局局长
方 干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饶桂胜 县财政局局长
马全华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华德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建军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方冠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农家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华德、方冠琮等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蒙庆忠(县教育局人事纪检股股长)、汪新波(县教育局党政办公室主任)、梁武诚(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钟甫盛(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梁建人(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黄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综合股股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拟定招聘实施方案和招聘实施办法;2、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3、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
根据桂教师范〔2010〕35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计划招聘教师180名,其中初中80名,小学100名,统一安排到乡镇初中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不含新宁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
3、对已取得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10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10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3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原则、方式、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我县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结束时间:
2、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2)报考我县特岗教师的,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不管网上公示与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自治区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参加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需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往届)。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交以上证件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请应聘人员事前准备。
3、体检。各职位按专场招聘会现场面试结果确定的人选,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检查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时间另定。
4、考核。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表现等情况。
(1)应届毕业生,主要查阅由毕业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书和学校保卫处提供的有关个人违纪违法证明等相关材料。
(2)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对本人工作表现鉴定;无工作单位的,提供当地居委会对本人的现实表现鉴定原件。
(3)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考核时间为2010年7月15—16日。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在考核期间将考核的相关材料原件各一式1份交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1-7530941。
5、审核与公示。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桂教师范〔2010〕3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呈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上报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制办审核公示。
6、集中培训与考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集中培训与考试时间:
7、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县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的农村中小学校上岗任教。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到设岗学校报到时间:8月31日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个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扶绥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四日